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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车主无需额外投保涉水险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8月以来,全国多地频发暴雨。面对暴雨导致的各种车辆损坏,不少保险消费者选择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在相关风险提示中称,保险行业今年在江西、湖北、宁波、深圳四个地区推出了保障范围更广的机动车损失保险(IACJQL0001)新产品试点,其保险责任已包含发动机的涉水损失,这些地区的消费者无需再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据了解,目前,商业车险条款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行业示范条款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拟定的、供财产保险公司选择使用的商业车险条款,包括4个主险和11个附加险。
  其中,4个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11个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其中,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银保监会提示消费者,在利用保险保障时,务必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障范围、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从而根据自身风险状况,选择购买适当的商业车险产品。例如,除试点地区外,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赔偿范围。为补偿发动机涉水受损风险,其他地区的车主还需另外投保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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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车评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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