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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应按照注册或备案的功能进行宣传
作者:孟刚


      本报讯(记者孟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提示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须经过注册或备案;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保健功能进行标签标识和宣传表述。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可以调节机体的某些功能,适宜特定人群食用。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调,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还整理出市场上针对监管部门批准的27类保健功能的虚假宣传表述,其中包括,允许声称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但若表述为防癌,抗癌,对放、化疗有辅助作用等则为虚假宣传;允许声称可辅助改善记忆,但表述为提高智力,提高学习专注力,提高考试成绩,缓解脑力疲劳,头昏头晕,预防老年痴呆等为虚假宣传表述等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保健功能进行标签标识和宣传表述。凡有这些虚假宣传表述的产品,无论是在商超等线下实体店销售,还是通过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销售,消费者都不要购买,同时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31、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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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版:食品【重阳节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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