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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
把打击侵权假冒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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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一是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建立了打击侵权假冒机制;三是打击侵权假冒取得了有效成果。今年前三季度,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1万件,同比增长5.9%,案值3.1亿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9万件,案值8.7亿元,罚没金额2亿元。开展农资、建材、汽车等重点领域打假“质检利剑”行动,深入推进区域整治,持续开展电商产品质量和消费品质量执法打假,查处违法案件3.1万件,涉案金额13.5亿元。
  目前,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为重点的综合执法行动。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假冒伪劣、傍名牌等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网络订餐等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集中开展电商平台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假海淘、涉嫌垄断等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集中开展认证检测领域中存在的出具虚假认证和检测报告、买证卖证、乱收费等问题专项治理。
  下一步,我们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要把打击侵权假冒作为重心,以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办案信息系统、强化办案组织指导、加强稽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扩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影响为着力点,努力提高执法稽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营商环境、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要措施:一是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强化标准化、认证、计量和质量领域执法,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执法。大力查办对消费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等行为,就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开展重点执法。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针对农村山寨食品以及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打击侵权假冒三年规划,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二是按照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促进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仲裁调解有序衔接,明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规定,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作用,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加强政府与产业合作,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调动权利人和消费者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打击侵权假冒新模式。
  三是加快新技术新手段应用,提升线索发现、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能力。
  四是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假拒假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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