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等12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指出,2019年6月前,将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将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方案》要求,加快提高上市药品质量。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对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仿制药按规定予以优先审评审批。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坚持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受理和审评审批仿制药。要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细化落实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一致性评价资源,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参与一致性评价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仿制药供应保障能力,《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通过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引导措施,逐步实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方案》还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宣传和解读政策措施,加大对支持、鼓励仿制药政策的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推进高质量仿制药替代使用的良好氛围。(尚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