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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发促进消费方案
多措并举促汽车消费
作者:吴博峰


      本报讯(记者吴博峰)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以下简称方案),着力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的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针对汽车领域,方案提出,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
  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按规定放开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对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著的地方,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
  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
  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在评估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六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政策效果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严防限迁政策出现回潮。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已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更好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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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版:车评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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