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华海康盈”、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虚列车险费用等三项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87万元。“华海康盈”产品全称为“附加个人生活质量保障津贴保险”,于2016年5月至12月上市销售,保费收入3.19亿元。根据条款规定及理赔规则,该公司应对所有保单给予“保费+固定比例收益”全额赔付,而且在实务中华海财险对上述几乎所有的附加险都进行了赔付。
银保监会认为,首先从“华海康盈”产品设计、理赔及固定收益看,该附加险具有明显的投资属性,应认定为投资型保险产品。但华海财险不具有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资格,属于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其次,投资型保险产品需报送监管部门严格审核,但华海财险未按规定报送审批,而以备案方式规避对审批类产品的严格监管。事后虽然停售和注销了“华海康盈”,但并未消除影响,不构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再次,该案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危害了保险市场秩序,性质恶劣。
据此,中国银保监会对华海财险及时任总经理姜南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决定对华海财险罚款50万元;对姜南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其任职资格;对3名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以警告并各处罚款10万元。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银保监会向华海财险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华海财险此前报送的加班险、亚健康险、出差险等多款互联网保险产品违反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