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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作者:佳禾


      本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和市场预期管理。《通知》要求,加强对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在售商品住房(含公寓)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所有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审核通过后,将申报的预售价格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通知》发布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需重新申报未售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在2019年5月、6月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6月最低价格;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份之前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格。《通知》发布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分期预售项目,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期已售房源的价格。
  针对《通知》发布后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项目建立价格核算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成本、税费、利润等进行核算,按照一房一价制度申报房源价格,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且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
  此外,《通知》还强调,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恶意炒作、签订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通知》落实了“房住不炒”的导向,也使得近期房屋销售的秩序更加稳定。通过预售证进行价格管控,有助于防范房企违规涨价。对于相关房企来说,此前捂盘惜售等行为变得没有意义,或者说后续反而要采取更低的价格进行销售,这也有助于督促房企主动进行销售。 (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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