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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提取和贷款
作者:楼兰


  本报讯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高昂的房屋租金和人力成本,也让不少中小微企业一筹莫展,陷入困境。近日,国新办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接连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犹如雪中送炭,让不少企业有了回旋的余地,也让职工们心中有了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同样不作逾期处理。同时,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是否连续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住房公积金意味着企业在短期内可以降低相关运营成本,有利于减少疫情对企业的负面冲击。
(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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