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何正君 记者顾艳伟)近日,广西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向全市直销企业下发了《直销监管提醒告诫书》,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直销经营行为提出行政告诫,禁止直销企业借疫情炒作,违规将产品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挂钩。
目前,南宁市有直销企业所设分公司25家,其中10家为设有直销区域的分支机构,15家为一般分公司。2月27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复工的直销企业安利广西分公司进行督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向企业宣传《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要求企业做好疫情防护预案,所有开放的店铺和区域要坚持每天重点消毒制度,员工每天测体温,确保人员健康方可上岗,并当场向企业发放了《直销监管提醒告诫书》。
《直销监管提醒告诫书》要求,企业在疫情结束前暂停产品推介会、业务沟通会、产品分享会、培训会等各类聚会和商业集会;直销企业的直销员暂停对客户的入户推销和拜访活动,减少人员流动和直接接触,避免疫情传播;直销行业相关经营主体要加强企业自律,进一步规范本企业的经营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能,不得借疫情暴发之际将保健品和特殊食品的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挂钩;严禁直销企业以及企业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以“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好退换货制度,妥善处理好投诉举报和相关舆情信息;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开展各类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