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近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这意味着,连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甲鱼等能否食用的问题有了明确的答案:不禁食。
2月25日晚,由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其说明解释称,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深圳的这一说法,一度引发甲鱼类养殖业界担心。
为此,农业农村部3月4日紧急印发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农业农村部官网3月5日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将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而牛蛙则在水产新品种列表中。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3月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陆生和水生之间的两栖爬行动物,如龟鳖类和蛙类,根据协商,明确由农业农村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包括中华鳖、乌龟在内的绝大多数龟鳖,以及蛙类中的牛蛙和美国青蛙,可以养殖食用。
笔者查阅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有166个物种,其中包括黄鳝、鳖、乌龟等。而在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中,除了各种鱼、虾类,还包括牛蛙、美国青蛙,以及几种龟鳖类,如鳄龟、清溪乌鳖、中华鳖“浙新花鳖”、中华鳖“永章黄金鳖”。
在得知农业农村部明确中华鳖、乌龟等水生动物不列入禁食名录后,龟鳖养殖行业无疑松了一口气。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甲鱼类产量35万吨,年产值达500亿至600亿元,再加上苗种、销售流通、深加工、饲料等上下游产业链,年产值超千亿元,产业从业人员数百万人。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龟鳖等特色水产品特别是中华鳖,是全人工饲养下的与大众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优质的水产养殖品种,其产品在食用、制药及保健产品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属于经济类的非保护水产品。对于养殖两栖爬行动物,此次农业农村部明确,上述两个名录中的两栖爬行类按水生物种管理,也就意味着,上述几种蛙、龟鳖不列入禁食范围。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水产病害重点研究领域首席科学家曾令兵也公开撰文表示,龟鳖等特色水产养殖业已成为我国水产养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无数农民依靠特色水产养殖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
(孟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