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于海波关注食品安全,用正义之剑,镌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千年古训。他裁决房产纠纷,以公平为底线,还百姓家的温暖。10多年铁骨柔情,头顶国徽,胸佩天平,将最大善意投向民生案件。他是一名法官,也是普通消费者值得信赖的人。
●人物简介:于海波生于1981年,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参加工作,15年间完成了从高校教师、律师向人民法官的嬗变,现为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自参加工作以来,于海波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一直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专业负责的职业精神奋斗在法律事业第一线。他始终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特别关注民生案件,在工作过的刑二庭、执行庭、行政庭、民一庭参与或主办了大量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
2008年以来,于海波先后协助办理了窦某合同诈骗案、宫某销售伪劣产品案等刑事案件;主办了大量消费者提起的侵权案件,涉及购买超市、网店不合格商品及二手汽车的消费者,亦涉及接受物业、医疗、美容等领域服务的消费者。于海波深知普通消费者维权难度较大,相比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普通消费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在审理涉消费者权益案件中,能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注重依职权调查,最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制裁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