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果
■徐峰 本报记者 郑铁峰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获悉,截至5月25日,该中心建设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已采集互联网广告疑似广告信息21.98亿条次,准确识别广告4.16亿条次,审核广告2.87亿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74.68万条次,派发违法案件线索62150件。全国互联网广告违法率从监测以前的7.1%下降到了目前的0.6%左右,广告监测的效果已经得到充分显现。
大力开展互联网广告监测
随着近年来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广告因其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违法率高以及更新快等特殊性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执法的难点。如何利用互联网最新技术对互联网广告实施对等监测,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成为监管部门迫切需要补齐的短板。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建设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承担着对互联网广告开展监测的任务。据浙江省民营经济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重点门户网站、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广告联盟、移动端APP和自媒体号广告的监测检查,加快网络数字化监管进程,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类消毒防疫物资成为抢手货,虚假广告也悄然出现。今年2月的一天,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发现新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自媒体号“新疆美食发现”发布的“洁云洵75%酒精消毒喷雾”“伊洁士牌75%消毒酒精”“思迈KN95儿童口罩”“及时邦消毒液”等广告信息,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没有标明出处,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吊销其营业执照。
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广告来诱导消费者的案例不止这一起。今年3月16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监测到河南商丘某商贸有限公司发布的“伽拉陀印度神油”广告信息,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经河南省夏邑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4万元。
创新监测技术
记者了解到,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由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分析系统和全国广告监管工作平台系统构成,具备强大的分布式数据采集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实现了互联网广告监测活动从人工到自动、从少量到海量、从小规模到大集群、从数据库到大数据的跨越式发展进程。通过持续推进广告监测流程和数据交互模式优化创新,设计和打造广告监测的高效流水线,构建了联通广告监测系统和主要互联网企业的沟通渠道。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还利用分布式爬虫和SDK采集技术针对目标网站进行广告信息爬取和实时取证,发现和捕捉主流搜索引擎广告信息。通过研发针对互联网媒介广告发布服务器的程序介入性SDK采集技术,对广告联盟进行数据监测。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还利用云计算技术实现计算资源快速部署和灵活组合,对庞大的大数据集合进行有效存储、分析和处理;利用移动端广告信息采集和实时取证技术,组成手机阵列,自动监测APP和微信公众号广告;利用多媒体内容识别与转换技术,对以图片方式发布的广告进行甄别,并将图片中的文字信息转化为文本字符;通过音视频识别技术将多媒体内容中的语音信息识别为文本文字,强化原有视频广告监测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监测效率。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1月12日,我们监测到河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全球加盟网发布的达梵天佛饰加盟广告信息,含有迷信、恐怖内容,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经河南省尉氏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3万元。”
增强监测效能
经过4年建设,目前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的监测范围实现了从传统互联网网站到移动端APP、移动端自媒体公众号等互联网内容的覆盖,从文字广告、图片广告到视频广告的广告形式覆盖以及全国除港澳台以外全部省级行政区划的覆盖。
在监测范围上,实现了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在广告监测领域的深度运用,实现了从传统互联网网站,到移动端APP、移动端自媒体公众号等互联网内容的全面覆盖。对全国1000家主要网站、1000个主流APP、1000家微信公众号实施日常监测。监测的对象包括文字广告、图片广告和视频广告。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已采集互联网广告疑似广告信息21.98亿条次,准确设别广告4.16亿条次,审核广告2.87亿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74.68万条次,派发违法案件线索62150件,全国互联网广告违法率从监测以前的7.1%,下降到目前的0.6%左右,下降幅度达90%以上,广告监测的效果充分显现。
数据就是资源,通过海量的广告监测数据,可以分析广告投放及信用状况。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制定省域范围的互联网信用评价机制《浙江省互联网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对省内100家重点网站开展评价,还将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站广告发布情况监管的主要依据。浙江省还率先制定广告行业的省级地方性标准《互联网广告标注与传输技术规范》和《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为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规范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和详尽指引,有利于规范广告业务管理和互联网广告发布,加强广告行业自律,也为互联网广告共享共治提供了新机制。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积极落实数字化转型新要求,高标准推进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广告实施对等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