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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
消费者参与直播购物需事先做好“功课”
作者:李天颖 刘浩


      本报上海讯(李天颖 记者刘浩)“五五购物节”刚走,“6·18”又要来袭,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秒杀福利”“限时抢购”“打折包邮”等优惠活动。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剁手”时不要冲动消费,事先做好准备再下单。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在直播购物下单前要先做“功课”。直播带货完美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消费者基于对主播不同程度的信任,边看直播边下单购买商品,成为时下新潮流。快速导购是直播带货的特色环节,但因直播过程导购速度较快,消费者来不及货比三家,因此建议消费者在直播前先前往主播或平台公众号阅读预告,针对心仪商品做好功课,查询功效、对比价格,仔细了解退换货规则,确认合适后再按时间节点进入直播间下单。
  知悉规则,避免纠纷。面对促销,消费者应事先明确活动范围,确认红包、满减等优惠是否可叠加使用,要注意一些红包或优惠的取得可能附有“分享至其他群组”等条件;提前将所需商品放入购物车,关注价格变化、跨店满减的可用店铺以及满减金额的不同,对于折扣商品在支付前确认是否享受到优惠;预付定金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尾款支付,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保护信息,安全消费。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勿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谨防假冒或钓鱼网站;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勿随意添加个人微信号进行交易,付款前务必看清收款单位名称和金额,不要向陌生支付链接、二维码打款;请勿轻易透露身份证件、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收到中奖或免单活动通知时请仔细甄别,求证正规客服后再提供所需信息。
  保留凭证,有效维权。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例如促销活动的截图、商家承诺截图、直播页面截屏、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还应注意“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等范围和规则,确认需要再剪去吊牌或扔掉包装,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消协组织、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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