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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消费贷限额20万元?
作者:聂国春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由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业界热议的将线上单户授信限额由20万元放开至30万-50万左右的意见,正式发布的文件中并未采纳。
  据了解,今年5月份某国有大行一位人士曾提出,希望恢复到早前征求意见稿版本中的30万元。更有某互联网银行建议,希望将单户授信限额调高至50万元,认为这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支持持牌机构与流量巨头在消费金融业务上公平竞争,以及更好管控业务风险。
  不过,在监管部门看来,互联网贷款属于普惠金融的范畴,而大额产品目标客户不是普惠金融的重点人群。在记者看来,限额20万元,既有从业务“初心”出发的考量,更有防范过度授信、过度宣传提前消费的现实需求。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度授信等乱象使得部分人群的个人负债也随之失衡。例如,一家机构测算某客户的授信额度是20万元,如果有10家同质化的机构都给予该客户授信消费贷,200万元的总额度很容易超过其个人负担能力。部分人群因此陷入“债抵债”“多头借”“拆了东墙补西墙”的债务泥潭,一些尚没有收入的学生更是因“校园贷”走上绝路。这不但给个人和家庭生活带来严重问题,也给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带来隐患。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明确指出,互联网贷款业务具有高度依托大数据风险建模、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易出现过度授信、多头共债、资金用途不合规等问题。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是为了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的风险,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肯定的是,在不放松额度的同时,《办法》也给创新留下了一个口子,那就是银保监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上述额度进行调整。显然,这种摒弃“一刀切”的监管思路,更利于推动互联网贷款良性创新。
(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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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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