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2020年仅收到10件宠物消费纠纷,这是全省的数据,统计可能不完全,但是这方面的投诉的确不多。”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表示,这些纠纷主要是宠物购买后生病或死亡的问题。消费者认为商家卖出的是带病宠物,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但是商家不承认或不配合调解,导致调解成功率较低。“星期狗”“星期猫”是业内对于购买后一周内死亡的宠物个体的称呼。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但是,由于这些个体往往是幼龄宠物,消费者很难证明是宠物售出时就已带病还是自己饲养不当造成的,因此商家也就有了抵赖的机会。“犬只病毒都有潜伏期,譬如细菌和冠状病毒,前者潜伏期一周左右,后者则是一到两周,期间没有任何症状,只有专业实验室才能检测出来。”李偲说。
2019年“3·15”前夕,上海市消保委公布了对市场上的宠物食品(犬粮)比较试验的结果。从电商平台、宠物店等各种渠道购买的48件商品,涵盖了皇家、比瑞吉、宝路等知名品牌。试验结果显示,毒素类指标方面,4件样品的玉米赤霉烯酮超过了相关标准要求限值,这一毒素指标超标,不但会造成产品的适口性和耐口性下降,还会影响宠物的正常生长发育,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宠物中毒;卫生指标方面,5件样品菌落总数较高;营养成分方面,分别存在粗蛋白、粗脂肪、钙、磷等实测值与明示值不符,也就是存在营养成分虚标等问题。
“一般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购买的宠物食品存在问题,很难取证。”前述金毛犬托运案代理律师表示,因为宠物不会只吃一种食品,而且还会饮水,而消费者自己送检往往找不到接收单位,且成本高,周期长。同时,相关问题往往也不能聚集起足够的问题样本数量以引发关注。所以大多数消费者即使怀疑产品有问题,如果没有对宠物造成很大的伤害,大多也是扔掉了事。
只有当相关投诉在短期内大量集中出现时,才会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如今年1月份,一位知名宠物博主曝光了一起宠物猫大量瘫痪流产的事件,微博评论区迅速聚集了大量有相同情况的猫主人。它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吃了同一公司名下的两款猫粮。此后,涉事公司成立了专项小组调查该事件,但相关猫粮与宠物猫的症状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和必然联系,尚不能定论。同样,另一款网售进口猫粮也被众多消费者反映猫咪吃了出现呕吐腹泻等问题,目前该产品在某电商平台已经下架。
而对于宠物服务,因为宠物不会表达,如果服务机构没有监控录像等设施,其中存在的问题更无法取证。“我国尚无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使发现问题,责任方也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金毛犬托运致死案”代理律师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由于宠物消费维权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往往又不能获得周围人群的支持和理解,因此,虽然有不少人会专门找她咨询,但是真正能够坚持下去的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