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理财提醒
警惕八类征信诈骗
作者:聂国春
图片


    ■本报记者 聂国春
  征信被称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因而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一些不法分子也借机打着“征信”的旗号进行诈骗。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揭露了八类征信骗局,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一、针对失信群体的征信修复洗白诈骗。该类骗局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异议申诉咨询、代理”为名义开办业务或发布广告,有的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有的教唆个人用“非恶意逾期”理由无理申诉,或运用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以图修改不良信息、通常修改失败后不退款或失联。
  提醒:根据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5年后自动删除。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要求更正,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征信修复”既不靠谱,又涉嫌违规违法。
  二、征信培训考证诈骗。该骗局以培养征信修复、信用修复专业人才为口号,谎称教授征信、信用修复技巧或提供征信修复师、征信管理师的培训、考证服务,实则为骗取高额费用或个人信息。
  提醒:征信修复师、征信管理师证均未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不具备合法性。征信领域也不存在“修复”这一说法。
  三、针对创业人群的征信加盟代理诈骗。该骗局以征信市场需求量大,有前(钱)景为理由诱导用代理、加盟方式开办征信相关业务,实则为骗取代理、加盟费用。
  提醒:根据规定,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组织都不得采用加盟、代理、挂靠等方式从事企业征信业务。
  四、消费分期诈骗。在购买汽车或手机等电子产品过程中,骗子以信用报告有逾期不能贷款为理由,以无需查看信用报告为借口,诱导客户向第三方贷款平台办理“分期购”个人消费贷款,实则为达到骗取高额贷款利息的目的。
  提醒:信用报告仅为银行的放贷参考,有逾期信息不一定贷款被拒。消费者应熟悉和掌握自己的信用报告信息,谨慎办理任何涉及资金的业务。
  五、账户异常诈骗。骗子冒充客服,告知账户出现异常,若不及时注销账户会影响个人征信产生严重后果,实则指导当事人在假网站、假平台进行操作后盗用个人信息申请网贷以骗取资金。
  提醒:要核实对方身份和所述内容真实性,认清官方渠道,不要登录不明网址平台进行操作。
  六、注销贷款诈骗。此类诈骗主要针对大学生网购网贷群体。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个人信息后,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声称当事人曾注册、办理过校园贷等贷款,如不注销或还清所欠贷款将影响征信记录,诱导当事人转账汇款以骗取资金。
  提醒:根据规定,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
  七、针对网购人群的优惠福利诈骗。骗子借助网上消费平台投放优惠券或会员福利,嵌入办理网贷及授权查询信用报告的协议链接,诱导当事人点击领取优惠福利以骗取个人信息办理网贷和骗取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
  提醒: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谨慎提供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查询授权。
  八、针对有信用报告查询需求的主体进行的假查询渠道诈骗。骗子通常以假网站、假链接、公众号、APP等非官方渠道为入口诱导信用报告查询或支付费用进行信用报告查询,以骗取个人信息和资金。
  提醒:务必进入官方渠道进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现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第3次起每次收取费用10元。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理财】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警惕八类征信诈骗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