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推广新能源汽车为目标,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总体原则,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适度发展,初步构建全省电动汽车换电服务网络,形成换电模式成为充电模式补充的良性发展生态,促进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实施。《意见》指出,重点在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万宁等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在环岛旅游公路驿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车站、港口、机场等场所进行试点;在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客运班车、中重型商用车等应用领域开展试点。《意见》明确,对服务于重型车辆、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城际客车、旅游班线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换电站的建设补贴为一次性补贴,不得重复申领。研究并推动企业内部形成统一的动力电池标准,鼓励采用车电分离的技术路线,实现不同企业、不同车型之间的动力电池互换。支持整车企业以电池租赁的商业模式实现车电价值分离,从而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
(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