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发布网售“三无产品”及商品标识等问题调查结果——
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网售“三无产品”(即未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信息)及商品标识等问题调查结果。调查发现,600款网售商品中,有285款样本为“三无产品”,发现率为47.5%。其中,标签标识、页面展示、“好评返现”等问题明显。
据了解,本次调查以模拟消费者实际消费的方式,根据销量情况,分别在多家网络销售平台购买了200款床上用纺织物品和400款服装鞋帽及饰品(含儿童服装鞋帽及饰品),共计600款样品。调查重点针对网售商品是否为“三无产品”、标识标志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关键信息展示是否与实物一致、经营者是否通过“好评返现”诱导好评等四方面内容开展。其中,标签标识测试部分依据《GB/T35969-2018标签符合性测试通用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指标要求及床上用纺织物品、服装鞋帽及饰品涉及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作出判定,具体测试工作由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承担。
调查结果显示,在“三无产品”方面,在600款样品中,有285款为“三无产品”,发现率为47.5%。其中,床上用纺织物品“三无产品”132款,服务鞋帽及饰品“三无产品”153款,发现率为66%、38.25%。在标签标识方面,除285款“三无产品”外,在315款有标签标识的样品中,有54款样本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强制性指标要求。
在关键信息展示方面,根据床上用纺织物品、服装鞋帽及饰品的产品特性,选取与消费者选购最直接相关的“规格”和“材质/面料”进行调查,结果发现163款样本关键信息缺失,52款样本网页展示与实物不一致。在“好评返现”方面,600款样本中,有85款样本附有“好评返现卡”,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本次调查发现的“三无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网络销售页面与实物标识信息不一致、“好评返现”等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
为此,广东省消委会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处罚标准,让监管执法有法可依。对于“好评返现”等违法行为,应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行政处罚、纳入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规制。电商平台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意识,通过优化制度规则加强平台治理,切实履行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要主动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巡查商品信息,及时纠正处置违规行为。要完善网购商品信息录入与展示要求和标准,将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等作为“必填项”录入,在商品主页的显著位置展示。电商经营者要增强产品质量责任,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产品标签标识和网售商品信息展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广东省消委会还将就此次调查发现的情况,联合有关部门约谈各相关网购平台,督促和推动平台和商家下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营造安全放心的网购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