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2021-2023年)的“安全合理用药 遏制家庭药品浪费”行动,重点聚焦药品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环节,通过实施“三大行动”、建立“六项机制”,有效提升群众家庭科学备药储存和节约用药的意识,推动社会化废弃药品回收新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满足用药需求、减少药品损耗、废药回收规范的社会共治体系。
近年来,“舌尖上的浪费”受到社会普遍关注,而“药盒里的浪费”同样惊人。患者缺乏专业指导自行盲目购药、医生开具处方超过患者实际需求量、药企生产销售“大规格、大包装”药品、药品回收和销毁机制不健全等现象普遍存在,不仅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药品浪费,还极易造成药物滥用、药物污染等安全隐患。
按照计划,宁波市将有序开展遏制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浪费、遏制药品经营环节浪费、规范废弃药品回收处置三个专项行动。重点措施包括推进医疗机构处方点评,鼓励医疗机构进一步扩大药房拆零配置范围,打击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等违规行为;将药品拆零销售作为“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必备内容,针对外用膏贴类等拆零后质量安全影响较小、可追溯的特定品种,逐步在零售药店推行拆零销售;在社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防止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等。
同时,按照循序渐进、多方协作、全民参与原则,发挥“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双功能作用,从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推动医院用药拆分调剂改革、创新零售药店医保结算、打造药品回收社会共治模式、加大合理用药宣传教育力度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遏制药品浪费长效机制,力争到2023年,全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合理用药、遏制浪费的各项机制常态化,社区和农村地区废弃药品集中回收点实现全覆盖,群众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观念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