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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领域 统一标准 规范提升
浙江推动放心消费建设质量再提升领跑“满意消费长三角”
作者:刘欣慧 罗金红 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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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湖州市长兴县八都岕放心消费景区消费维权工作站人员介绍台账情况。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图二:消费者在嘉兴市南湖天地街区放心消费服务中心进行咨询。郑铁峰/摄
图三:杭州国际珠宝城放心消费建设成效显著。 郑铁峰/摄
■刘欣慧 罗金红 本报记者 郑铁峰
  从“放心消费在浙江”到“满意消费长三角”,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锁定“提升放心消费建设质量、完善放心消费建设机制”的目标,通过拓展领域、统一标准、规范提升,不断深化放心消费活动创建,优化放心消费单位培育结构,提升培育主体规范化水平,确保放心消费建设质量,使浙江省市场消费环境继续向好。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列入“培育库”的放心消费单位数量达到24.4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0.1万家、放心工厂3.6万家、放心商圈371个。浙江省消保委组织消费体验1727家,得分均为80分以上,全省放心消费指数达0.898,高于去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推动放心消费建设质量再提升,擦亮“放心消费在浙江”的金字招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统筹谋划
拓宽放心消费新领域
  推动放心消费建设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才能不断催生新的建设活力。今年7月份,浙江省专门印发《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从创建方法、数量、对象、标准、机制、手段、成果运用、工作落实等8个方面对全省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深化举措和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按照“命名一批、注销一批、撤销一批、提升一批、整改一批”的方法,不断激活存量。在确保创建质量的同时,积极拓展放心消费建设新行业、新领域,按照“一年一评、动态调整”的原则,不断扩大增量。
  以合作促创建,不断拓展三项合作领域,深化创建活动。强化金融赋能,与省农信联社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全面开展放心金融创建。截至10月底,全省农信联社为3.49万个放心消费单位发放“放心贷”716.3亿元,全省75家农商银行申报创建“放心金融网点”4017个,聘任放心消费协管员3768名。紧盯家政、房地产、餐饮、家电维修、电信等民生关切行业,深化行业合作,全省通信领域培育“放心消费通信网点”616家。强化协会共治共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联合省珠宝协会协同培育珠宝行业放心消费单位2241家,放心商圈(杭州国际珠宝城)1个,杭州国际珠宝城今年国庆节假期销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推进部门协作,深化协同创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以“放心消费在浙江”为抓手,统筹省粮食物资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推动“放心粮油”、放心消费景区、放心高速路服务区等行业领域建设,主动对接省文明办、省平安办等部门,将放心消费建设融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平安市县创建等载体,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建设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落实职责
严格放心消费单位标准
  放心消费单位既是评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业务部门协同参与的放心消费建设工作专班,按照“谁监管、谁负责”,严格责任分工,狠抓重点县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创建。坚持质量为先原则,紧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目标,不断优化培育主体结构,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明确了放心消费建设的共性标准和业务标准。其中,业务标准主要是围绕质量放心、安全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细分行业评价细则,确保主体可对照、检查可对表、评价可量化。
  同时,对于基层在放心消费创建中不易把握的问题进行具体明确。第一,明确两个不宜发展的行业类别。制定出台全省创建行业负面清单和行业名录,将农贸市场摊位、提供服务或商品具有随机性的经营主体,列入不宜发展放心消费单位;将没有实际承诺内容的服务行业和餐饮行业等相关单位,列入不宜发展无理由退货单位,但可以发展为一般放心消费单位。第二,明确了两个审慎发展的行业类别。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将“三小”(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行业、洗浴足浴、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以及健身服务等发放预付卡的市场主体列入审慎发展对象。对于已经列入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库的上述市场主体,各地加强重点指导和日常监督,对达不到创建要求的及时移出。第三,明确两个重点培育对象。各地充分发挥集聚优势,不断扩大放心消费知晓度、影响力和美誉度,将主城区商贸氛围浓厚的商圈和街区作为建设重点,优先发展培育,并逐步向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延伸,尽量减少乡村零星主体发展。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计培育放心消费商圈(街区)371个,“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如武义县将主城区3个商圈作为创建重点,所创放心消费单位占全县放心消费单位总量的80%。
多措并举
强化放心消费单位监管
  为了充分激发基层放心消费创建的内生动力,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放心消费创建成果的运用,各地出台鼓励扶持政策,在金融赋能、信用提升、竞争赋分等方面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单位信用度、含金量,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自觉参与、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该局还将各地放心消费建设完成进度质量、省政府督查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三比一讲”争先创优竞赛等重要内容。同时推出多项举措规范管理,持续加强培育主体的质量提升。首先是监测预警促规范,充分发挥“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的功能,坚持以数字化手段抓放心消费建设,分级建库,靶向选育、好中选优。同时,运用好数字化手段,做好动态培育、跟踪服务、在线管控;进一步深化综合评价,实行社会消费体验评价与行政部门评价相结合,不断强化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完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将各类处罚信息自动转入“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预警库”,列入培育的放心消费单位一旦发生注销、列异、严重违规被处罚等情况,“预警库”自动预警,避免放心消费单位“带病”培育。目前,全省已核查“预警库”数据信息11158条,发现问题单位291家,及时落实整改和剔除。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善于用好督查暗访的“指挥棒”,“针灸点穴式”促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省、市局常态化开展放心消费建设督查暗访、线上抽查、交叉检查和点穴式抽查,通过数据晾晒、通报约谈、督查暗访,确保工作落地。今年以来,省级层面实地督查暗访地市11个,县(市、区)77个,放心消费单位1245家;线上抽查每周实现县区全覆盖,共抽查放心消费单位3万余家;发现问题1695家,全部落实闭环管理,逐一销号。
以民为本
倒逼创建单位提质升级
  放心消费好不好,群众最有话语权。为了强化群众的监督和体验感,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不断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平台迭代升级和推广使用,引导消费者寻找身边的放心消费店,通过智慧监管平台消费者端进行消费评价,“用脚”为放心消费单位投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委托省消保委组织对全省90个县(市、区)开展消费体验,共体验放心消费单位1727家,其中,一般放心消费单位通过率达到100%,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体验通过率为68.5%。对于消费体验发现的问题,各地加强针对性指导整改;对于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及时移出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消费者的消费评价和消保委的体验评价,作为年度放心消费单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为放心消费单位实施赋码评星,倒逼创建单位提升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从2017年启动“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工作至今,已经走过了5年历程,浙江全省各级以“放心消费在浙江”为牵引抓手,不断推动放心消费建设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持续领跑“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从“盆景”正逐渐成长为“风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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