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被投诉举报或被监测次数较多的药品保健品广告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今年1—5月,湖北省广告监测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显示,湖北省内外广播电视媒体利用所谓的“养生节目”“健康专题”栏目大量播放与身体健康有关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其他商品广告,部分广告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其中,南京同仁堂人参蜂胶养护牙膏、益肾乌发方、杜老七药膏等27种药品保健品广告被投诉举报或被监测次数较多,部分广告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为避免消费者过度信任这些广播电视广告而使健康、财产等受损,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消费提示:药品保健品广告要当心,健康生活靠科学。
湖北省消委会分析指出,消费者在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报刊音像、网络等各种媒介渠道的广告时请注意,以下情况都是违法广告:
保健品广告出现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保健食品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药品、医疗、医疗器械等广告出现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湖北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收听收看广告时注意甄别,不可盲目相信,以免自身健康财产受到损失。老年消费者的健康长寿,主要依靠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科学营养的膳食、适当的锻炼、良好的卫生习惯、豁达愉悦的心理、充足的睡眠、定期健康体检等。适当使用保健品可以作为日常健康生活的补充。如果出现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痛风或者心脑血管、泌尿系统、眼部等方面疾病,应立刻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以免延误治疗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