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因生产标注虚假标签和未经注册的化妆品,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6月27日被广州市场监管部门罚没共计43.6万元。
今年1月1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中有标注虚假标签,以及部分未经注册的化妆品。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该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生产了棕色、黑色、黄色、紫色和红色的“红鑫龙染发膏”化妆品27214盒,均标注虚假标签,其中棕色“红鑫龙染发膏”是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该公司生产销售这批化妆品的违法所得为48025.44元。
执法人员将该批化妆品样品送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广州市药品检验所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该公司对检验报告中产品抽样的真实性、检验依据、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收到抽检报告后,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立即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措施,但由于出货已有一段时间,经销商已通过零售方式售完,召回数量为零。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标签和未经注册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十七条相关规定。6月2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生产销售涉案产品的违法所得48025.44元,同时对生产标注虚假标签和未经注册化妆品的行为罚款38.8万元,共计436025.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