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 《中国消费者报》日前从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安徽省合肥市3家保供企业因提供腐败变质、以次充好的食品,被从重处罚。
永辉超市销售腐败变质猪肉被罚60万元。10月29日,群众举报称,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向保供的隔离小区提供存在异味、不新鲜保供肉,涉嫌销售腐败变质猪肉,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为合肥市瑶海区保供单位,10月29日向保供隔离小区供应的猪肉因分装、贮存、配送周期较长且未严把产品质量关,造成保供猪肉腐败变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拟对该公司予以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50元;没收违法销售的腐败变质猪肉;罚款60万元。
以次充好销售猪肉,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公司受罚。10月30日,接群众举报,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向保供的隔离小区提供冷鲜肉涉嫌以次充好,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承接区商务局的保供任务,向保供的隔离小区供应冷鲜猪肉,但该公司10月30日向保供隔离小区供应的猪肉中掺杂了批次为2022年6月的冷冻猪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拟对该公司予以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50元;罚款29万元。
冷鲜猪肉掺杂往期冷冻猪肉,安徽钜大好市发商业运营管理公司被罚。10月30日,接群众举报,安徽钜大好市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好市发超市)未按照相关要求,向保供的隔离小区提供冷鲜肉,涉嫌以次充好,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为合肥市瑶海区保供单位,向保供的隔离小区供应冷鲜猪肉,但该公司10月29日向保供隔离小区供应的猪肉中掺杂了批次为2022年7月24日的冷冻猪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拟对该公司予以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240元;罚款15万元。
据了解,3家企业已第一时间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保供物资进行更换,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陶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