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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与法院联手
广西桂林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室
作者:顾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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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协议签订现场。 顾艳伟/摄
  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消费者协会与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调对接工作室。根据双方约定,法院可委派或委托桂林市消协调解相关消费纠纷案件,桂林市消协调解成功的案例,可由秀峰区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结果赋予强制执行力。
  桂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宏江表示,消协与秀峰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调对接工作室,是桂林市消协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多元解纷机制,促进依法、公正、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举措。
  据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调对接工作室成立后,经案件当事人同意,秀峰区人民法院可以将适宜消协调解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委派或委托桂林市消协进行调解。由桂林市消协自主调解成功的投诉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秀峰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其内容符合法律关于强制执行规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杨宏江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调对接工作室的成立,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既解决了消协调解协议无法强制执行的问题,也解决了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成本高、耗时长的问题,可以较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提升司法机关和社会监督机构化解消费纠纷工作效能、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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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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