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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征信管理等规定
百行征信被警告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行征信)因存在违反征信机构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1.5万元。记者了解到,这是百行征信首次被人民银行处罚。
  时任百行征信运营部客服中心异议处理员黄某安、时任百行征信运营部客服中心团队主管汪某飞对上述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7.1万元。
  百行征信官网显示,百行征信是中国第一家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市场化公司,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等8家市场机构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原则共同发起组建,公司主要专注于征信、信用评估、信用评级、数据库管理等业务,是一家从事个人征信、企业征信及相关产业链开发的信用信息产品与服务供应商。
  百行征信上半年工作会议披露,今年上半年,百行个人征信数据库新增信息主体4994万人,数据库总量达6.18亿人。在产品研发方面,截至6月底,百行征信对外服务产品总数达8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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