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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调查发现
盲盒禁售规定落实不力
作者:刘浩

■本报记者 刘浩
  今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盲盒的经营范围、销售对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商家在盲盒的实际销售环节是否作出了相应调整呢?8月8日,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6—7月,金山区消保委联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盲盒消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总体情况良好,但有部分商家盲盒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缺失、抽取规则模糊,部分文具店不清楚盲盒禁售对象,全部受访门店均未严格落实禁售规定。
部分盲盒未标抽取概率
  今年6—7月,金山区消保委联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盲盒消费调查,督促指导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盲盒经营活动合规管理,切实增强诚信守法经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本次调查选择辖区部分培训机构和学校周边的文具店、商场内共计12家盲盒销售点,包括7家经营门店和5处自动售卖机,涉及名创优品、酷乐潮玩、好特卖、晨光文具、泡泡玛特无人售卖机等,采取线下暗访和实地走访两种形式开展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发现现金盲盒,单个盲盒商品的售价均低于200元,价格区间为5元—168元。
  调查发现,1家门店、2家自动售卖机的盲盒商品未标明抽取概率。如晨光文具(临潮街527号)店内一款神奇宝贝盲盒仅展示了盲盒内的产品种类,无抽取数量和抽取概率。万达商场内的盲盒扭蛋机和百联商场内的盲盒娃娃机均未公示抽取概率,机器外观与内部的盲盒上也无任何提示信息。
  此外,部分盲盒商品模糊标注抽取规则、投放数量、商品分布等关键信息,经营者以“随机”“不限量”等词进行描述。金山区消保委指出,这样的标注毫无意义,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容易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
保护未成年人意识薄弱
  调查发现,所有文具店内均未发现有“8周岁以下禁售”及“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同意”的相关提示内容,其中肇力文具(卫清西路642号)和晨光文具(卫零路386号)的店员根本不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线下暗访中,调查人员安排两名分别为5岁、11岁的未成年人前往7家门店尝试购买盲盒。结果显示,两名未成年人均能十分轻松地在7家门店中自行结账并带走盲盒,没有一家店员主动询问两个未成年人的年龄、有无家长陪同或采取任何劝阻行为。可见,不管是否知悉“8周岁以下禁售盲盒”及“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同意”政策,盲盒销售方都未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盲盒。
  据悉,金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聚焦盲盒销售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和关键信息公示情况,在法律框架内对违法违规的盲盒经营销售行为加以严格限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盲盒领域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指引》进行诚信合规经营,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共同促进消费增长。
●提醒
防范商家过度营销
  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提醒经营者,在销售盲盒产品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向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时需要获得监护人同意,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其中。要以显著方式公示盲盒内的商品种类、抽取规则、商品分布、投放数量、各类商品(含隐藏款等)抽中概率等关键信息,不得通过夸大商品价值、虚构中奖概率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要切实履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消费者在购买盲盒时,应保持理性、量力而行,认清并防范商家的过度营销套路,在抽盲盒前仔细甄别,耐心研读规则,以防经营者隐瞒重要信息。由于盲盒具有博彩属性,家长需引导未成年人理性选择、谨慎购买,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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