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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补贴为名诱导消费者下单
上半年广东省深圳市汽车补贴问题投诉量大增
作者:黄劼

  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发布的上半年汽车新车销售消费投诉分析报告中显示,无论是燃油车还是新能源车,有关补贴问题的投诉均有增加。其中,有关燃油汽车补贴问题消费投诉共50件,同比增长92.31%,占燃油汽车投诉量的9.16%。新能源汽车补贴问题消费投诉共39件,同比增长62.50%,占新能源汽车投诉量的9.95%。
  据分析,有关燃油车补贴投诉的问题有,因商家疏忽忘记申请补贴、申报材料未及时办理、未如期交付车辆、开具购车凭证过早或过迟等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领取补贴。另一方面,汽车销售商以补贴为名诱导消费者下单后,补贴无法兑现或拖延发放。有消费者投诉称,他在购车前明确告知销售人员要等候2023年宝安区第二轮汽车补贴发放时申请补贴,但销售人员却过早开具发票,导致他无法申请购车补贴。
  新能源汽车有关补贴投诉的问题有,因商家对补贴政策解读有误、未如期交付车辆、购车发票等申报资料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领取补贴,或是商家以政府补贴诱导订车后,承诺补贴不兑现或拖延兑现。有消费者反映,有4S店销售人员以政府补贴诱导其订购新能源汽车,直至消费者提车后才告知并无补贴申请。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购车消费者,事先自行查阅政府官网平台公布的补贴政策,知悉补贴活动实施细则,明确活动时间节点、适用对象、申请条件、证明材料等关键信息,掌握信息获取的主动权,避免落入商家陷阱。消费者购车要从实际用车需求出发,不盲目追求补贴优惠,不轻信商家给予的补贴领取承诺。另外,要注意以下3点:
  综合考虑品牌,谨慎选择商家。选购汽车之前,消费者可通过到店咨询、网上搜索、测评比较等方式,多角度考察对比不同品牌车型的配置性能、售后服务、销售评价等内容,结合补贴政策、消费者口碑等信息综合判断。在选择具体商家时应优先考虑口碑好、技术成熟、售后网点多的销售企业。消费者可通过查询“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315消费通”小程序等平台,了解汽车经销商实时动态的消费评价指数及排名情况以作为参考。
  注意合同细节,谨防消费陷阱。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应认真审阅合同条款,要求商家把双方商定的价格、车辆信息(型号、颜色、生产日期等)、交车时间、赠送礼品、优惠补贴、售后政策、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中列明;如有收取定金/订金/押金/诚意金的,应与商家协商在合同中体现退款情形,不轻信商家的口头介绍和承诺,对于可能产生纠纷的事项应要求商家在购车合同中补充说明;对于存在非自愿选择的不合理条款应果断拒绝,同时注意合同中所提到的服务费、保险费等收费项目是否存在消费陷阱。
  抵制捆售行为,拒绝非法收费。在汽车销售服务中,部分商家存在强制消费者捆绑购买车险、保养套餐、汽车用品等的搭售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问清在购车过程中所交付的各项费用依据,消费者有权拒绝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附加费用以及明显不合理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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