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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合规指引
规范扫码消费服务
作者:万晓东

  本报讯(记者万晓东)为指导经营者充分认识到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清楚了解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范围边界,近日,北京市网信办联合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北京分中心,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扫码消费服务违规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例解析及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
  记者了解到,在《合规指引》发布前,北京市多部门曾多次对扫码暴露出的问题予以规范。如: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近期联合开展“强制扫码关注公众号”问题专项抽查;8月1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并实施了《上海市商场停车场扫码缴费服务合规指引》;今年5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开劝谕相关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等。
  本次发布的《合规指引》整理出6类违规问题,其中3类常见于开具发票环节。其一,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例如,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须通过扫描购物小票上的二维码开具发票,在此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关注超市公众号,关注后消费者收到开具电子发票的链接,消费者点击进入方可开具发票。其二,强制消费者提供与功能无关的个人信息。其三,违规向第三方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如餐饮公司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消费者开票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服务商。
  在消费者点餐环节,常见2类侵权问题:频繁提示注册登录,干扰消费者使用;未按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删除个人信息的功能选项。另一类违规问题常见于停车缴费场景:未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隐私政策。如某购物中心小程序在特定功能下会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但未在首次使用时提示消费者阅读隐私协议并征得消费者同意,未向消费者告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针对上述6类违规问题,《合规指引》提出了“六应当六不得”,包括:提供扫码消费服务的二维码应当与提供会员服务的二维码予以区分,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二维码的实际作用或功能;不得强迫或诱导消费者关注经营者公众号,推送营销信息的,应当提供退订或拒绝选项。提供扫码消费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注销账号服务,不得为账号注销功能设置捆绑注销、不必要条件等要求。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认为,通过数字化手段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可降本增效,但如何在降本增效和提升服务效率之间找到平衡,是企业和相关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北京市发布的《合规指引》对经营者进行了规范、引导,对切实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大有裨益,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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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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