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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换届
吴洪芹当选第六届理事会会长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0月23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省长赵龙在会前专门作出批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冬,副省长常斌,省政协副主席张国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洪芹,中消协副会长梁艾福,福建省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林长远,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培惠等出席会议。
  黄培惠在会上总结回顾了福建省消委会第五届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修订案),并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监事会监事和监事长。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洪芹当选为福建省消委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黄培惠当选常务副会长,林孟朝当选省消委会秘书长。
  吴洪芹表示,要从更高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内在要求,是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建议福建省消委会系统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奋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要以守正创新的精神状态展现新时代消委会工作新面貌。
  中消协副会长梁艾福表示,福建省消委会有着光荣的历史,福建是全国最早成立省级消委会的7个省份之一,也是全国第一个出台省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地方性法规的省份,全国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也是在福建漳州96315基础上诞生的,这些“第一”都体现了福建消费维权工作的特殊力度。
  福建省副省长常斌充分肯定了福建消费维权工作成绩,并提出四点要求:要聚焦全局大局,在服务民生上有新作为;要聚焦主题主线,在提振消费上打造新举措;要聚焦热点难点,在消费维权上有新突破;要聚焦共建共治,在优化环境上有新提升。
  会上,还颁发了福建省消委会新一届理事会负责人聘书,并表彰了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国消费者报社福建记者站等32个“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以及胡高钦、吴波等36名“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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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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