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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印发实施方案
在6个领域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
作者:孙浩 朱海

  本报南昌讯(孙浩 记者朱海)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6个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主题,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质效制定了“施工图”“进度表”。
  食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领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点领域。《方案》紧贴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明确了校园食品安全、农贸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电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6个“综合监管一件事”主题,并要求配套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计划及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了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基础。
  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必须依托功能完备的信息化平台,《方案》提出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省政务服务办搭建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枢纽,对接联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等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系统的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加快市场监管领域各系统整合对接,着力打通数据壁垒,以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互通共享支撑跨部门综合监管。
  《方案》重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强调加强风险隐患跨部门联合监测,构建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模型,建立健全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标准。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经营主体监管预期。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原则,对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事项加以精简整合,统筹开展综合性检查,推动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
  《方案》强调以条块监管联动、区域监管联动、行刑衔接联动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效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与其他省市或毗邻县(区)建立综合监管合作机制,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跨区域监管协作。通过与其他地区行业管理部门开展跨区域综合监管,切实解决跨区域监管缺位、管辖争议、执法办案困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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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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