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广东省出台“强监管 促消费”10条措施
作者:陈晓莹 李青山

  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放心消费粤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从密切关注市场消费动态、全面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协同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4方面提出10条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管、促进消费。
  通知要求,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民生领域典型垄断案件,持续加大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力度。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管,强化民生领域价格收费监管,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测分析。
  强化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实施质量信用“赋码展示”工程,建立完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库。探索建立向优质企业选派质量技术服务特派员制度,推动企业产品质量从生产符合型向消费适配型转变。
  强化网络交易行为监管。持续推进“平台合规点亮”行动和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不断深化“优化平台协议规则”工作成果。引导平台企业对照《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合规指引(反垄断)》做好竞争合规管理。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过程性和常态化监管,推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操作指南》等文件,强化平台企业精准性合规指导。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持以“小切口”贴近“大民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衣食住行”等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认真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有力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消费领域标准建设。建立健全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粤菜师傅、预制菜等消费领域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引领消费结构升级。推动广东传统优势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智能家电、电子产品标准体系,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品牌互联互通。联合港澳研制、公布、实施高质量“湾区标准”,推进“湾区认证”。针对新型消费模式,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发布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
  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两项活动,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双承诺”商家的数量和质量,加大放心消费街区、商圈、农贸市场等方面的创建力度,促进消费环境的改善。加大活动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提升投诉举报处理效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有序、高效处理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投诉举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减少消费市场信息不对称。积极引导经营者依托全国12315平台在线化解消费纠纷,将12315“五进”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由线下向线上拓展,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推动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发挥消费者组织社会监督作用。依法加强各级消费者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加强消费调查体察,深挖行业问题,促进整改规范;善用约谈、劝诫、警示、挑战潜规则等手段,加大对不良企业监督力度,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加强消费引导和宣传教育,创建或共建更多领域消费教育基地,开展惠民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向社会传递消费正能量。
  加大消费者司法保护力度。加大支持消费者诉讼力度,适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扩大公益诉讼工作成果。探索“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维权模式,制定支持消费者诉讼和集体诉讼制度规定。
  深化粤港澳消费维权合作。建立省级、市级及区域间多层次合作框架,探索建立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视频调解、纠纷仲裁等机制。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实现3地消费投诉“一网转办”。适时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深化粤港澳3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交流与协作。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 版: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