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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店傍上“名牌”超市,消委会提醒——
不轻信门店标牌 认清服务供应商
作者:薛晶晶

  本报南京讯 近期,江苏省无锡市不少消费者投诉称,多家“山姆洗衣”门店冒用、仿用山姆会员商店品牌标志,误导消费者充值消费。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门店标牌,交费时要确认收款方信息。
  2022年9月22日以来,无锡市中山路和万顺道上出现了两家经营门头打着与“山姆会员商店”商标图形近似的“山姆洗衣店”招牌标志,为消费者提供洗衣服务。据了解,消费者可以按次或储值消费,但现在两家洗衣店均已关闭,消费者此前储值的钱款无从兑付。
  经无锡市市场监管局调查,两家洗衣店的实际控制主体均为无锡山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姚桂,公司与无锡山姆会员商店没有任何关系,且山姆会员商店亦未对其有任何授权行为。目前,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限制高消费,并涉及多起司法案件。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无锡山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制作使用的招牌标志与山姆会员商店的注册商标相近,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其服务来源。
  当前,一些商家和加盟商出于“傍名牌”“蹭流量”等目的,采取仿冒、假冒、伪造他人注册商标等手段欺骗广大消费者,导致各类消费纠纷频发,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避免消费者权益遭受不法商家的侵害,无锡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无锡市中山路与万顺道的两家“山姆洗衣店”与无锡山姆会员商店无任何关系,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山姆旗下服务时要仔细甄别,认清服务供应商。日常消费中要认清品牌真伪,理性消费,避免买到“李鬼”产品。如不慎购买了冒名的品牌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应留存相关凭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反映,或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
  经营者要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杜绝“傍名牌”“搭便车”等行为。在加盟时要了解《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和“两店一年”(即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条件,以及备案查询等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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