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景区摆渡车“宰客”现象,江苏省消保委呼吁——
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又是一年暑期旅游旺季,炎炎夏日也阻挡不了人们踏遍祖国大好河山的向往。可比起高温炙烤,部分景区摆渡车处处设坑,着实冷却了游客们的一腔热情。8月7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声,呼吁部分景区明码标价、少些套路、提升游客的消费体验。
2024年1—7月消费舆情分析显示,全国有关景区摆渡车、接驳车的消费维权舆情信息共计36285条,江苏省内有关景区摆渡车、接驳车的消费维权舆情信息共计1293条。消费者对景区摆渡车、接驳车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三方面:部分景区大门、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距离核心景点较远,不乘坐摆渡车将面临长时间徒步,变相制造乘车需求,摆渡车成为强制选项;部分景区旅游旺季应急管理能力欠缺,摆渡车存在排队等车时间长、超载严重等问题,导致游客体验感不佳;部分景区摆渡车停靠设置不合理,将游客放在商业街口而不是景区出口,有诱导游客购物的嫌疑。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部分景区人为拉长景点与景区门口、停车场等距离是出于现实规划考虑,如文物保护、生态保护需要,引入摆渡车也是为了便利游客出行、方便交通管理和控制疏导人流。但哪些景区是确有实际需要、哪些景区是借此名头跟风收费,消费者无法辨别,只有景区自己心知肚明。当景区一窝蜂式引入摆渡车收费,消费者时不时被价格刺一刀、被套路坑一下,难免会对景区产生“宰客”“吃相难看”的置疑。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出于经营需要,景区追求盈利无可厚非,但要确保消费者感到花的每一分钱都物有所值。摆渡车本是便利游客游览的产物,而非方便宰客的工具,部分景区妄图通过“车票经济”实现景区创收,实则是竭泽而渔的做法,或许可以获得一时之利、尝到些许甜头,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消费者不是无情的旅游打卡机器,各个环节的旅游体验都构成其真实的情感反馈,靠捆绑销售、重复收费,在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同时,还伤了消费者的心,最终导致景区口碑受损、品牌自戕。究其原因,还是部分景区没有摆脱对单一营收模式的路径依赖,一味在摆渡车收费等票务收入上苦心钻研花式套路,让消费者被迫消费,却忽视了升级服务、提高品质,创造新玩法、新方式、新体验才是让消费者心甘情愿买单的良策。景区在服务提供上多一些诚意、在费用收取上少一份算计,消费者才会回馈以点赞好评、流量红利,进而实现双向奔赴。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景区要少些套路、多点真诚,主动转变经营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拒绝“躺平”收车票的传统营收思维,努力在内容体验、文化内涵上做文章,通过提供更多优质的文旅产品和多元化的旅游消费模式吸引消费者。同时也要根据景区实际情况和游客游览习惯科学规划布局,既要保证摆渡车的硬件设施安全、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又要合理安排摆渡车的行进路线,合理确定摆渡车的价格、收费标准并予以明示,有条件者可推出低价或者免费的景区交通,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旅游体验。
有关部门应及时响应群众呼声,对偏离成本、价格过高、群众反映较大的景区交通工具票价予以重新核定,对妄图利用景区交通宰客牟利的行为予以遏制和纠偏,不断强化景区配套交通服务价格管理。同时,消费者也要当好景区服务的监督者,敢于揭露不合理的收费行为、低质量的商品服务,为营造公平、健康的旅游消费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