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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宁德分行被处罚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违规要求借款企业配套存款、个人贷款调查及支付审查不尽职、转嫁贷款押品评估费……8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涉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宁德2家分行,这2家分行均存在4项以上违法违规事实,合计受到715万元罚款处罚,10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罚款、禁业处罚。
  经查,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存在“内部控制不到位,信贷业务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办理无真实需求的存单质押贷款;个人贷款调查、支付审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下辖泉州晋江支行未尽职调查、检查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真实性;未合理测算流动资金贷款营运资金需求,未尽职调查、检查贷款用途真实性;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存贷挂钩,违规要求借款企业配套存款”违法违规事实,8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泉州监管分局依据《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该分行合计处以360万元罚款;对时任该分行营销二部助理总经理黄传辉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二年,对时任泉州晋江支行行长黄鹏生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一年;对该分行市场营销二部助理总经理颜淮莹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该分行行长郭燕军、市场营销二部客户经理吴锦福、泉州晋江支行市场营销部经理谌路、泉州晋江支行零售业务部副经理汪晓毅给予警告。
  厦门国际银行宁德分行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不合理,超借款人需求发放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转嫁贷款押品评估费”违法违规事实,8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宁德监管分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该分行合计处以355万元罚款;对时任该分行行长郑兴文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市场营销部客户经理宋宏和黄宇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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