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被查处的“京坛北京二锅头”。
本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京坛盛世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坛盛世酒业)因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据了解,京坛盛世酒业委托生产的“京坛北京二锅头酒”标签标注“北京二锅头”,且标签上的“北京”二字明显加大字号印刷,在产品的显著位置突出“北京”二字,具有明确酒水产地的指向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但该款二锅头酒实际产地为河北保定,并非在北京酿造,京坛盛世酒业也未在北京开展经营活动,未有证据证明该款二锅头酒在酿制技艺、水土、气候、原料、工艺管控、检测技术、出厂标准等要素与“北京”有实际联系。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京坛盛世酒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