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蔚)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药食同源名单再添4位新成员。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生活中往往被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食药物质),被业内称为“药食同源”。目前,我国已发布的食药物质名单共涉及106种物质。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崇尚自然”“吃出健康”的食养、药膳日益火爆,消费者也对食药物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记者在市场上看到,众多主打“药食同源”的中药奶茶、果茶店铺内摆放着山楂、茯苓、玫瑰等,“熬夜水”“暖暖汤”“焕颜茶”等系列养生茶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爱。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表示,一些中药材在传统饮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场景,如煲汤、炖煮等。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后,延伸了产业链,壮大了产业规模,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进一步激活了药食同源的市场潜力。随着食药物质目录的更新,企业可以依据目录中的中药材开发更多养生保健食品,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推动产品创新和产业升级。食药物质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产业也将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发布,实现产业链的协同发展。随着食药物质目录的不断完善,我国养生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将得到提升。
山西省农业大学山西功能食品研究院院长郭尚表示,我国对食药物质的探索体现出科技的不断进步。从传承到创新、从药品到食品,基于科学评价的食药物质正在被不断挖掘,满足消费者对健康营养的需求。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研究员何春年建议,药食同源物质已经成为现代天然健康产品研究和开发的重点,发展空间巨大。相关产业应加强投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健康服务能力、完善药食两用物质相关体系建设、加强国内外交流和贸易。
需要注意的是,食药物质也并非人人都可以随意食用。据介绍,此次新增的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4种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北京白塔寺药店的药剂师对记者表示,食疗养生不要盲目,食药物质其本质仍属于中药范畴,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根据人体的健康状况与体质特点,遵循中医的辨证施治原则。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为规范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动议提出增补修订食药物质目录的申请,同时应按相关要求组织安全性资料,与申请一并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申请后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纳入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