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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853家酒店民宿承诺
落实明码标价 杜绝“坐地起价”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国庆黄金周将至,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携“守”节日价格共护放心消费》提醒倡议书,提醒广大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遵守明码标价、信守承诺约定、坚守社会责任、恪守理性定价。与此同时,853家酒店民宿签署有效期2年的价格合规承诺书,泉州市文旅经济发展总指挥部市场规范组牵头10家行业协会共同制定文旅行业诚信合规公约。
  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推进阳光价格守护行动,持续擦亮“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城市品牌,9月20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出提醒倡议书,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守法律底线,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遵守明码标价,拥护阳光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或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确保质价相符;信守承诺约定,不得单方面毁约、擅自提高价格或实施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杜绝“坐地起价”“漫天要价”;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严格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酒店、民宿、餐饮等重点领域旅游服务经营者,要尊重市场规律,综合考量生产成本、市场供需、消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定价,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避免出现“天价”现象。
  为进一步打造健康、友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提升游客满意度和认可度,优化“世遗泉州”旅游环境,在泉州各级行业协会倡议下,泉州市已有853家酒店民宿业主积极响应,分别签署有效期2年的价格合规承诺书,作出郑重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合理行使市场定价权,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杜绝“漫天要价”“坐地起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妥善处理纠纷争议,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9月19日,在泉州市文旅经济发展总指挥部市场规范组牵头下,泉州旅游协会、泉州市老字号企业协会等10家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并公布《泉州市文旅行业诚信合规公约》,涉及旅行社、导游、旅游景区、住宿经营者、餐饮经营者、旅拍摄影服务经营者、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出租汽车经营者、在线旅游服务平台经营者等。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提醒广大经营者,若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各相关单位(经营主体)要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泉州市将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聚焦投诉举报反映的突出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价格稳控监督。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视情况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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