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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而投”违规征求同意降低效率
郑州“三通一达”等亟待“破局”
作者:耿记安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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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在郑州市,除了京东、顺丰快递送货上门,其他快递公司均不送件上门。
■本报记者 耿记安 文/摄
  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实施了半年多,但包括“三通一达”在内的多家快递公司仍存在“擅自投放”“不告而投”的违规行为。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行为仍有发生?违规乱象背后又有怎样的利益纠葛?监管部门将如何规范?《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不告而投”为“冲量”
  “我平均每天要送上千件,高峰时超过1400件,如果每件都打电话征求客户同意,3天也送不完。”9月18日,在郑州市金菊街翰林国际城门口,正赶着送快件的圆通快递员小张这样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小张表示,他负责周围6个小区的圆通快递投递业务,由于送货量大,根本没有时间给客户打电话,都是直接将快件放在菜鸟驿站、收件智能柜等存放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顺丰、京东快递送货上门外,其他快递公司的快递员都是将快件送到投递区域的第三方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以下简称第三方存放点)。有的快递公司会给客户发送“暂存”通知,第三方存放点随后会给客户发送取件码,客户凭取件码到第三方存放点自行取件。
  “件多、快递员少是将快件放在第三方存放点的一个原因。”郑州市高新区中通快递员小孙一边整理快件,一边回答《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的提问。他表示,如果送货上门,正常情况下每件需要5分钟,加上白天很多客户不在家、电话打不通、收件地址不详等原因,综合下来一天送不了100件。
  以郑州市较大的盛和苑小区为例,小区有4000多户,只有一个菜鸟驿站,每天“暂存”的快件近2000件。小孙说,“三通一达”在该小区都只有一个快递员,3家快递公司每天的快件数量差不多,都有600多件。而送货上门的顺丰快递在该小区有5个快递员。
  一位快递员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目前,“三通一达”等快递公司不送货上门,其竞争优势是运费低廉。相应的,快递员单件劳务费也低。每投一个件,顺丰的快递员能拿到的费用是1.5元左右;“三通一达”等其他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只能拿到0.7元左右。在同样的工作时间内,“三通一达”的快递员必须靠“走投递量”才能保证自己的收入。而将快件放在第三方存放点,保存、编码、通知客户领取等工作都由第三方存放点负责,每件只用缴纳约0.3元的“暂存服务费”,就能大大提高快递员的承揽业务量和投递效率。
违规成本低“惯”出毛病
  “一般情况下,‘三通一达’都不会送件上门,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客户是老人、残疾人、孕妇等。”圆通快递员小张说。在郑州,“三通一达”等快递公司将快件擅自放在第三方存放点,已成为快递业的惯例。
  “如果是保鲜食品、冷冻食品、贵重物品等特殊商品,我们会联系客户送货上门,因为赔偿成本高。”中通快递员小孙坦言。
  9月19日,郑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主任刘飞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目前在郑州市,除了京东和顺丰送货上门外,“三通一达”等其他快递公司不送件上门,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现象普遍存在。针对这些行为,郑州市邮政管理局以引导、教育、警告为主,目前还没有因此对快递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
  而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曹明睿认为,无论是网购还是收寄快递,既然消费者填写了准确收件地址,就已经向快递公司发起了合同要约,双方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有义务按照消费者提供的准确地址投递到户,不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快件放置在第三方存放点,可以视为合同违约,快递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会诊”快递业“怪病”
  在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针对快递行业的满意度调查中,有53%的消费者将“快递企业不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放置在第三方”列为最不满意的选项,有高达82%的消费者表示了对《办法》的支持。
  在采访中,很多消费者向记者表示,不是不能接受将快件放在第三方存放点,也不是所有消费者都会要求送货上门,前提是快递公司必须要依法依规尊重消费者,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丁中伟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目前快递公司不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快件放置在第三方存放点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快递员不能为追逐商业利益置法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于不顾。
  天津益清(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省消协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委员葛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在郑州,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快递物品投入第三方存放点,甚至产生了超时保管费、损毁、丢失等情况。这不仅是一种违规行为,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依据《办法》规定,对快递业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快递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郑州市消协建议,邮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确保广大消费者、快递从业人员、快递企业都能全面了解并遵守新规定。呼吁电商企业、快递企业积极响应《办法》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业务流程。特别是在投递环节,应严格按照消费者意愿进行投递,避免未经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同时,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建议快递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模式创新,通过引进智能化设备、优化配送路线等方式,提高末端环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快递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良好秩序。
  郑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主任刘飞表示,针对郑州市快递行业违规投递快件的现象,10月1日后,郑州市邮政管理部门将对快递企业违规投递快件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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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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