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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文化节’竟只有两头骆驼 长春‘辽饭’问题‘一箩筐’”追踪
占用耕地且无审批手续 长春“辽饭”属私搭乱建
作者:李洪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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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私搭乱建的部分木屋民宿。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爱国村的“辽饭风景区”存在虚假宣传、消防隐患、违规经营、非法演出、宣传迷信等问题被曝光后(详见《中国消费者报》9月25日2版《“骆驼文化节”竟只有两头骆驼长春“辽饭”问题“一箩筐”》),当地消防、公安、市场监管、文旅、规划等部门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而“辽饭”却突然转让了经营权。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发现“辽饭”是一个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私搭乱建的“黑民宿”。
  9月22日傍晚,“辽饭”李经理与记者取得联系,称“辽饭”负责人牛先生以承包的方式,把经营权整体转让给了他,双方已经于9月19日签订了转让合同,合同期为5年,经营期间,他每年交纳转让费120万元。记者了解到,在经营权转让前,李经理是“辽饭”聘用的经理,为牛先生工作。截至发稿时,李经理没有向记者出示转让合同。
  “辽饭”规模庞大,占地面积数十万平方米,除了大型建筑游客中心外,两侧山林间还修建了数幢大小不一的木屋作为民宿。此外,在山林的边缘还建有演艺厅、烧烤房、停车场、超市、仿古门楼、城墙等设施。“辽饭”如此大兴土木,开山铺路、修建房屋,对外宣称“风景区”“旅游度假区”,其相关资质如何?是否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9月25日上午,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雁斌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今年6月,“辽饭”所在辖区的净月分局就对“辽饭”进行了现场检查,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结合土地现状图,调查其所占地类的性质。该局查实,“辽饭”除了有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外,其他的审批手续都没有。因游客中心、木屋民宿、栈道及其他房屋设施都是使用木板、保温板等轻体材料修建,没有使用砖石、混凝土等,按照相关规定,不能认定“辽饭”为违章建筑,而应定性为私搭乱建。该局对“辽饭”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由于“辽饭”占用的土地里有耕地,目前该局正在调查耕地占用的面积,如果超过10亩,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9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净月分局了解相关情况,该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没有查到“辽饭”的环评报告,记者还发现“辽饭”存在污水排放等问题。
  据悉,《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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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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