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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性能结构问题或导致灭火效果不佳
福建三品牌172支干粉灭火器被召回
作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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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安特达消防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召回部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的3则缺陷产品召回信息显示,安特达消防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漳州鑫金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利锦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该局报告了召回计划,于9月25日至12月25日期间分别召回部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涉及数量共172支。
  安特达消防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此次召回的灭火器为2023年8月6日期间制造的部分型号规格为MFZ/ABC4、生产批号为2023-080601的安特达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涉及数量为36支。该批次产品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干粉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质量(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项目不符合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灭火性能降低,导致灭火效果不佳,影响火灾扑救,存在安全隐患。
  漳州鑫金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召回2023年8月7日期间制造的部分型号规格为MFZ/ABC4A、生产批号为2023/8/7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涉及数量为100支。该批次产品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干粉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项目不符合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灭火性能降低,导致灭火效果不佳,影响火灾扑救,存在安全隐患。
  福建省利锦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召回2023年11月4日期间制造的部分型号规格为MFZ/ABC4、生产批号为2023-1104-1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涉及数量为36支。该批次产品质量(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项目不符合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要求,在使用过程可能出现灭火时长减少,导致灭火效果不佳,影响火灾扑救,存在安全隐患。
  据了解,上述3家企业已在经销商门店发布召回公告,并通过公司售后热线等方式通知经销商此次召回事宜,为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提供免费退换货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消费者可通过相关企业经销商门店公告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还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等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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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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