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双11”促销正在火热进行中,消费者的购物热情被再度点燃。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便捷与优惠的同时,如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10月24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集200余家全国主要电商平台、全省重点MCN机构和头部网络直播企业召开“双11”网络直播营销合规运营行政指导会,并发布《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监测合规指数评价规则》。
作为平台经济非常活跃的省份之一,浙江互联网直播发展展现出巨大的活力和生机。然而,在网络交易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实施价格欺诈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涉及网购投诉举报3万余件,同比增长15.37%。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行为,自今年4月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11个省级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紧盯当前最为活跃的直播领域,加强了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立案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行政违法案件462件,侦破网络直播营销刑事违法案件42件。
在行政指导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网络直播营销投诉举报情况及监测情况,解读了最新发布的《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就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指导,并发布《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监测合规指数评价规则》,实现了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评价规则零的突破,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评价规则的空白。
“希望通过此次行政指导会进一步加强直播行业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共同促进网络直播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会议要求,各电商平台、MCN机构和网络直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交易规则、入驻审核、信息公示、支付渠道、物流快递到售后服务等环节,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查找问题、改进措施。参会的网络直播营销主体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自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直播内容、商品和服务。
据悉,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网络直播等营销行为的监管,对于问题突出、整改不力以及知法犯法、屡犯不止的电商平台、MCN机构和网络直播间,将坚决依法依规处置,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网络直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