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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召开行政指导会
指导电商企业亮照亮证亮规则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部分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针对电商企业依法合规亮照亮证亮规则、发布互联网广告、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落实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行政指导。沈阳市电子商务协会相关负责人,抖音、快手、京东、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和部分电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专家解读了《电子商务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等政策法规,并介绍了相关典型案例及今年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情况,指出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会议要求,餐饮外卖平台在规则制定、信息描述、餐品制作、外卖配送、服务管理等环节,要严格落实《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5项国家标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配送人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行共享换电模式;电商平台要规范线上经营行为,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不得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不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应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等内容。
  “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将合规意识贯穿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协同管网格局,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案件调查、缺陷消费品召回、消费争议处理等执法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要依法承担7日无理由退货等义务,积极化解网络消费纠纷。”行政指导会对电商企业提出明确要求。
  沈阳市电子商务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协助规范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电商企业代表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网络消费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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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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