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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
3月起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作者:孟刚

  本报讯(记者孟刚)1月20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有关情况。国家卫健委财务司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自2025年3月起,全国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
  上述负责人称,国家卫健委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感受,上世纪80年代,为了减少患者排队的次数以及缩短缴费等候的时间,允许医疗机构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相继设立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近年来,国家卫健委持续完善和改进这项制度,一方面引导各地逐步降低预交金收取的额度,不断减轻患者就医的压力;另一方面指导医疗机构积极采用各种的移动支付方式,扩大结算渠道,提升患者就医的便利性。
  上述负责人表示,自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不仅要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还要限时清退患者以前缴纳的门诊预交金。但为了避免“一刀切”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对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人群,可以采取保留预存费用等方式。对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仍可以预收费用。
  据介绍,根据上述要求,假设某医院经测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某病种过去3年平均住院费用是9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平均自付的费用是3000元,那么这家医院向这类病种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收取的住院预交金就不得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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