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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
跨部门联合调解疑难纠纷
作者:李建

  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近日,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调解与司法程序衔接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在全省率先整合市场监管、司法、法院、消保委4方消费纠纷调解资源,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据了解,《机制》由保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及保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制定,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
  《机制》共5章17条,明确机制定位、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理清了市场监管部门、法院、司法局、消保委的职责分工。对疑难纠纷启动跨部门联合调解,明确消费纠纷调解流程。简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确保执行效力。《机制》在河北省率先整合市场监管、司法、法院、消保委4方消费纠纷调解资源,引入第三方专业领域法律调解专家,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避免“调而不结”现象,实现“调解—确认—执行”闭环。
  下一步,保定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机制》要求,积极开展消费纠纷调解与司法程序衔接工作,收集问题并动态优化调解流程,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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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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