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四川省的有效实施,从源头防范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不当干预,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审查标准不统一、重点领域监管薄弱等问题,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办法》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评估、举报处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指导和普法宣传。
《办法》细化重点领域审查内容,针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奖补、政企合作、招商引资等多发易发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问题的五个领域,设置审查重点,细化审查内容,严禁政策措施中含有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更好地提升审查工作质效;创新公平竞争提级审查工作机制,对适用会同审查程序的政策措施,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报请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审查建议,防范政策措施带病出台;深化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协作,将获全国推广的川渝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评模式在《办法》中予以明确,鼓励更多跨区域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
据介绍,《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的施行,是四川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审查边界、细化操作流程、强化监督问责,将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随着《办法》的落地,四川将进一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