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黑龙江承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孙威 整理:本报记者刘传江
图:孙威将报纸装裱并放在办公室的显眼位置。 资料图片
人物简介
孙威,黑龙江承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律师执业近20年。哈尔滨市优秀律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黑龙江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大代表,哈尔滨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曾任哈尔滨市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黑龙江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法学会损害赔偿委员会秘书长,黑龙江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深耕金融、经济合同、公司、房地产等民商事领域,在金融、房地产、通信、软件等场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常通过《中国消费者报》《生活报》《新晚报》及几十家网络媒体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读,热心社会公益,诚信度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006年踏入律师行业时,我的生活被接案子、写诉状、跑开庭填满,很少与媒体打交道。2013年,原哈尔滨市工商局组织了一场关于电信侵权案的研讨会,会上我有幸结识了《中国消费者报》黑龙江记者站的刘站长。谁承想,这一面竟让我与《中国消费者报》结下了十余年的缘分。
缘起一次相遇
从那以后,每遇有维权监督类稿件,《中国消费者报》就会邀请我做法律点评。这个平台就像一扇窗,让我有机会展示自己。在一次次点评与交流中,我逐渐被消费者熟知和喜爱,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消费维权律师。
地方媒体也相继向我伸出橄榄枝,邀请我担任普法宣传嘉宾。我走进电视台直播间解读法条,也在事发现场同记者一起记录帮助消费者维权的全过程。不知不觉间,这件事已经做了十多年。这些年我的努力付出收获了认可,得到律师协会、仲裁委员会的肯定,诸多建言献策也受到肯定。作为人大代表,我也始终想着为百姓做些实实在在的事。
回望这十几年的成长,都离不开当年与《中国消费者报》的结缘,是这份报纸将我的观点转化为铅字被更多人熟知。在为消费者提供切实可行的维权途径时,也提升了我的自信心和信誉度,使我在实践中不断成长进步,也督促我至今依然活跃在消费维权第一线。执业这些年,我遇到过不少良师益友,而《中国消费者报》和刘站长给我的帮助,让我感觉格外珍贵。
共筑维权屏障
其实,新闻报道的嘉宾点评不同于写诉状、开庭答辩,在陈述新闻事件的法律关系时,并不能简单地罗列法条,也不适合深奥的法学理论探讨,得用读者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来表达,做到表述平实、通俗易懂,更贴近读者,这样才会使新闻和点评更具感染力。刚开始接受记者采访、撰写点评时,我总摸不着门道,语言表达很生硬。刘站长悉心与我交流,给我提出思路。有时候为了使点评更精准、客观、全面,我会和刘站长争到面红耳赤,但事后又非常钦佩他做事严谨、文字考究的专业素养,以及看问题的独特角度。就这样,我的点评渐渐有了专业范儿,更具实操性,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认可。
2020年,哈尔滨市一个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以“不预交两年物业费不让入户”为由强制居民缴费,引起居民不满,纷纷投诉至《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采访后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同时邀请我进行法律点评。在查阅大量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市政府相关规定后,我在报道中对物业公司的侵权行为直抒己见。该报道发表后引起强烈反响,澎湃新闻、凤凰网等媒体进行了转载报道,我的点评也得到了小区居民的认可。一时间,大家纷纷找我咨询,寻求解决办法。那几天,来律师事务所咨询的居民络绎不绝,包括哈尔滨市其他有类似经历的小区居民。最后,上百名居民委托我作为代理律师,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我的执业生涯中并不常见。标的虽小但涉及民生大事,虽然每个人的诉请一致,但法院要给每个人单独立案、单独审理,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我知道不能辜负大家的信任,诉前做了大量研究,并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据理力争。《中国消费者报》对此做了跟踪报道,通过我们共同努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历了这一案件,我打心底里体会到,作为消费领域的专业媒体,《中国消费者报》有着很高的信誉和权威,相关报道总能引起广泛关注,这在无形中促使我不断学习。而读者之所以找我做代理律师,首先是因为信任《中国消费者报》,知道这是消费者的娘家,进而也对在这一平台发表意见的律师多了份尊敬和信任。从那以后,我和《中国消费者报》的合作上了一个台阶,每次点评时我都更加谨慎和专业。
与《中国消费者报》一起为消费维权奔走的那些日子,是我生命中难忘又珍贵的记忆。我把一期期报纸精心装裱,放在办公室的显眼位置,这不仅是我的工作成果,更是一段段美好而生动的回忆,见证着我从小律师成长为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慢慢成为能为消费者发声的人。每次在《中国消费者报》发表观点,我都会自豪地分享到微信朋友圈炫耀一番。
其中,2022年《以私自改装为由拒绝维修消费者质疑苹果公司》的报道,在朋友圈收获了数十个点赞。我清楚地记得这篇报道讲的是哈尔滨消费者胡女士新购仅3个月的手机突然发热、自动关机无法启动,厂家鉴定后认为手机存在私自改装,不符合保修条件,如需修理要交5300元维修费。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手机到底哪个部位损坏”“如何判定存在擅自改装行为”等问题,苹果方面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信息。报道中,我对苹果公司在手机检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给予了抨击,观点鲜明。报道发表后反响很大,中国经济网、中国网、中工网等媒体进行了转载。最终,苹果公司为消费者更换了新手机。
十余载相伴成长
十余年间,我从法律视角为《中国消费者报》数十篇报道进行了点评,涉及房地产、汽车、通信、物业、保险、航空等领域。过程中,我不仅为消费者维权出谋划策,更针对行业痛点与法律实践短板,深入探讨现有法律的滞后性问题,并就前瞻性立法方向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与可研性课题,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助力《中国消费者报》提升社会影响力,为推动消费领域法治进程添砖加瓦。每当看到《中国消费者报》通过一篇篇深度报道、一个个成功的维权案例,将我的点评转化为消费者维权指南,我都十分开心,是这份报纸陪伴我逐渐成长为一名具有社会责任心的法律工作者。
对《中国消费者报》的感激之情,难以用简单的文字表达。是她,让我体会到社会责任感的重量,为我提供了发表意见与深度探讨的平台,让我得以将法律融入消费维权实践,为消费者保驾护航。在此,我以最真挚的祝福向这位见证我成长、引领我进步的故事主人公说声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