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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仿冒名人带货是否合规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平台提升检测技术完善审核机制
作者:薛晶晶

■本报记者 薛晶晶
  商家利用AI技术仿冒奥运冠军的形象与声音,以此推销土鸡蛋及其他农产品的行为违法吗?8月29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文指出,该行为已触碰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同时,建议平台完善审核和举报机制。
  在短视频平台上,除奥运冠军被仿冒外,部分明星、企业家的声音也曾被AI仿冒用于直播带货、推广产品或制造虚假互动,还有不少AI生成的假神医、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活跃于直播带货领域,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江苏省消保委表示,AI仿冒名人声音、虚构名人形象带货等行为,涉嫌侵犯被仿冒者的肖像权、声音权等人格权益,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市场健康发展,更透支了大批互联网用户的信任,直接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AI仿冒带货乱象为何屡禁不止?江苏省消保委分析认为,三大原因催生了这一问题。其一,AI技术普及降低造假门槛。随着AI技术快速发展,仿冒、克隆他人容貌和声音的技术门槛和成本降低,网络平台上充斥着大量相关教程与资源,不法分子无需过高技术水平,即可实施侵权行为。其二,利益驱动下商家铤而走险。当前电商市场竞争激烈,名人自带的高流量与公众信任度能快速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部分商家为追求短期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无视道德与法律约束。其三,平台审核机制存在漏洞。部分短视频平台对账号入驻资质审核不严,且现有审核技术难以精准识别AI生成的虚假内容,导致仿冒视频得以绕过监管大量传播。
  江苏省消保委强调,AI技术本是赋能生活、推动发展的利器,用于提升服务效率、丰富消费体验,但被别有用心之人滥用后,却成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凶器。智能向善,需以法律为底线,将道德伦理融入技术应用的全过程。
  目前,针对AI深度合成内容,已有多项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范。《民法典》《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现行法规均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自觉尊重公民肖像权、声音权等合法权益;9月1日实施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了提供合成人声、人脸生成、人脸替换等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误认的深度合成服务时,应当在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显著标识,向公众提示深度合成情况。
  对于平台责任,法律亦有清晰界定。《民法典》明确,若平台接到相关通知未采取必要措施,应对损害扩大部分与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若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为遏制AI仿冒带货乱象,保护消费者与被仿冒者合法权益,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平台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升人工智能检测技术,完善审核和举报机制,及时发现并拦截侵权、虚假、违法等不良内容。对于被举报的侵权账号,一旦核实立即采取封号、限制流量等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监管部门。若平台疏于监管,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消费者在面对名人声音、形象推荐商品的视频或直播活动时,应保持冷静,仔细查看商品信息、评价等,不盲目跟风购买、打赏。若发现疑似AI仿冒名人带货、直播等情况,及时向平台举报或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当自身权益因AI仿冒行为受到侵害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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