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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八闽“美丽经济”
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进化妆品安全监管
作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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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本报记者 张文章
  入春以来,福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从地方标准的落地生根到强化流通领域监管,再到高校校园的科普,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化妆品安全监管,助力“美丽经济”高质量发展。
做好标准宣贯
  1月24日起,福建省地方标准《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正式实施。《通则》为相关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创新性地提出了化妆品直播营销的质量管理要求,有效回应了新业态新领域市场的规范需求。
  福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做好标准宣贯实施工作,开展多维度、多层次标准解读和培训。自3月起,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通则》集中培训,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及一线监管人员“充电赋能”,助力提升规范经营与精准监管能力。参训人员涵盖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含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各县(区)化妆品监管业务骨干,基本实现重点人群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在芗城区、龙海区、漳浦县、平和县4个地区开展培训,累计培训达300人次。培训期间还组织知识测试,即时检验学习成效,合格率达100%。
  3月10日—12日,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通则》专题宣贯会。全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共455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紧贴经营实际、重点突出、指导性强,有效增强了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合规意识,提升了质量管理水平。会议设置互动答疑环节,参会人员结合日常经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现场咨询,监管人员逐一回应、精准解答,切实推动标准要求落地见效,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
筑牢安全防线
  福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深化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将监管的“触角”延伸至“美丽经济”的每一个角落。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商超、美妆门店、化妆品批发店等经营场所,开展实地检查与上门指导,重点排查化妆品来源是否合法、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及违规宣传等问题。同时,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择优培育10个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统一证照公示、规范产品陈列、强化质量管理,在母婴用品店、美容美发店等多业态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化经营模板。通过示范带动、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引导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对标看齐、规范提升,推动行业整体经营水平持续向好。
  晋江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春季护航”行动,依据流通领域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晋江市梅岭街道市场监管所开展了春季化妆品安全护航专项行动,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大商场、专卖店,以儿童化妆品、染发烫发产品、美白祛斑产品为重点检查对象,针对辖区内通过短视频等私域流量带货的商家,开展行政指导,要求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三无”化妆品及未经备案的“自制护肤品”,净化直播空间。
  晋江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创新监管模式,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志使用、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及检验检疫证明、美容美发机构产品贮存等关键环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加强科普宣传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掌握假冒伪劣化妆品辨别方法等实用技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利用重点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3月中旬,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组织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守护青春肌肤,筑牢安全防线”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当天,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在校学生带来了一场内容详实的化妆品安全知识讲座。同时,特邀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皮肤科医生,围绕常见皮肤病、化妆品使用误区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临床实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护肤常识,耐心解答学生疑问,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进一步引导师生科学选择适合自身肤质和年龄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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