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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整治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为期半年的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萝卜坑式引证”以及随意宣称“第一、首创”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据了解,本次整治主要聚焦3类突出问题:
  治理“误导性大小字”广告。对在手机、电脑、汽车等技术复杂产品及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的广告中,利用大号字体突出性能或优惠,却以难以辨认的小字标注“图片仅供参考”“仅为企业愿景”或设置苛刻前提条件,足以误导消费者购买选择的,将依法查处。
  加强引证类广告监管。规范引证广告的引证内容出处标示,对未表明引证内容出处、虚假引证、自证不实或消费者难以识别的,将依法查处。例如:广告主所引证的数据、试验报告等如有时间、地域等限定条件,广告主在广告中未表明上述限定条件或者未以消费者可清晰识别的文字或者语音表明上述限定条件的,依法认定广告内容不清楚、不明白;情节严重,可能造成消费者产生误解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
  规范提示性用语和绝对化用语乱象。重点监测排查“三品一械”、招商投资理财广告,纠治不标注提示性用语或者弱化标注提示用语等问题;对随意宣称“第一”“国家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或销量、市场占有率统计口径与国家或行业标准不符、误导消费者的,将依法查处。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次整治中使用“AI识别+大数据模型”的广告智慧监测技术,对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进行采集与分析,可快速识别“大小字”的视觉反差,精准抓取“第一”“包过”等关键词,并实现在线固证、电子存证,破解传统监管中取证难、时效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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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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