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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发声
快递“最后一公里”纠错能力不该缺位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因手机号码有误,消费者持续收到快递公司发来的数十条取件短信,投诉后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6月22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此发声,提出此类事件并非孤例,快递“最后一公里”的纠错能力不该缺位,相关快递公司应立即停止短信骚扰。
  日前,消费者李先生向福建省消委会反映,近期他的手机持续收到某快递公司发来的数十条取件短信,提示前往某小区快递柜取件,但他本人从未购买过这些快递。经多方辗转,李先生联系上发送短信的快递公司,要求快递公司根据订单上的收件地址上门告知实际收件人取件,同时停止向自己发送短信。然而,李先生每天仍会收到近10条短信,问题未得到解决。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侵扰消费者的私人生活安宁。涉事快递公司在明知号码错误的情况下,仍持续向完全无关的李先生发送短信,已构成对消费者生活安宁权的侵害。
  福建省消委会表示,李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在快递“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中,信息错发、短信骚扰等问题长期存在,反映出部分快递公司面对信息错误时,缺乏基本的纠错机制和服务意识,这种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快递公司作为快递服务的实际执行方,有能力也有义务通过订单信息反向联系实际收件人,而非简单粗暴地反复发送短信。
  福建省消委会督促相关快递公司立即停止对李先生的短信骚扰,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快递“最后一公里”送的是包裹、守的是信任,每一条错发短信消耗的不只是消费者的耐心,更是快递行业赖以生存的用户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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